2025年,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法治江苏建设规划(2021-2025)》,严格按照《连云港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要求,紧扣水利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水利建设,为连云港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一)聚焦规范服务,涉水审批实现新优化。全面推行全市水利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推动市、县区审批服务材料统一、标准统一,所有事项政务服务网全面公示,涉水审批事项网办率达到100%。持续深化涉水许可审批制度改革,3项高频涉水审批事项纳入“不对应审批”应用场景,搭建AI“智能问答”和“智能导办”数字化服务平台,全年完成涉水审批服务61件,跨区域“多评合一”21件,简易流程告知承诺11件。水土流失易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纳入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改革事项,完成灌云县、赣榆区水土流失易发区区域评估。指导全市24座船闸取消收取船舶过闸费,减免收费400余万元。完善海河联运通航能力综合保障机制,全年船舶待闸时间同比下降53.1%,仅为全省平均用时的三分之一,水事服务持续优化。
(二)聚焦执法改革,监管效能实现新提升。水行政执法职能有序回归业务处室,强化管理和执法的专业衔接,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区域内水事秩序呈现持续向好的积极态势。本年度负责人全部参加庭审工作,无行政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办理水行政处罚案件2起,行政强制执行案件1起。完成颜某某行政强制、行政赔偿应诉,完成方某某非法采砂行政赔偿二审应诉,完成林某某行政处罚复议答复。依法审慎处理石梁河水库整治遗留问题,完成谢某某国家赔偿答复。
(三)聚焦节约集约,水资源管理水平实现新突破。深入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统筹推进“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科学护水、全面节水”。作为省内唯一地级市接受水利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现场考核。东海、赣榆全省首批“四水四定”试点建设任务完成。开展非法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高效处置392起非法取水问题。推进灌南县、海州区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建成4个示范标杆。深化水权改革,完成3笔水权交易,落地“水权贷”“节水贷”3笔、总额4100万元。坚守水生态保护红线,599平方公里地下水超采区成功“摘帽”,全市31条河库生态水位保障率达100%。建立自备水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完成首批58家企业信用“初评”。节水行动全面深化,实施省级水效提升项目3个,年节水量合计540万立方米。成立全省首个地级市节水诊断中心,积极拓展非常规水源利用渠道,连云区光大水务、灌云县胜海水务、东海西湖污水处理厂等一批再生水利用项目加快实施,为高质量发展积蓄更多绿色动能。
(四)聚焦人水和谐,幸福河湖建设展现新画卷。充分发挥“河湖长+”作用,层层压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专题召开全市总河长会议,市主要领导主动认领全市治理难度最大河道河长,常态化开展巡河调研。印发市县河湖长年度任务清单,持续推进“三色单”督办机制,推动60余项问题解决。持续攻坚水质提升行动,实施东盐河活水等小微水体连通工程,全力推动断面水质提升,全市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分别达到95.5%、95.6%。加快打造全域幸福河湖,高质量完成“生态石梁河 田园度假区”年度建设任务,持续推进生态修复二期工程,建成花滩露影等10万平方米生态缓冲区,55公里环湖路实现全线贯通,“湖鲜一条街”项目主体工程顺利竣工,石梁河有机鳙鱼荣登第二批“江苏行业名牌”榜单。强化水库网箱规范化管理,超额完成网箱总数压减任务。成功举办摄影书画展、马拉松、龙舟赛、垂钓大赛等系列特色活动,水库生态价值持续增长。磨山河—石安河国家级幸福河湖项目全面建成,全年新增幸福河湖150个,4个河段获省级奖补,幸福河湖成为百姓幸福生活的坚实依托。
(五)聚焦精准布防,水旱灾害防御取得新胜利。充分发挥石梁河水库拦洪削峰作用,抢蓄雨洪资源2亿立方米,为秋冬生产储备充足水源。7月份下旬遭遇重度气象干旱期间,发布石梁河水库干旱蓝色预警,调度通榆河、淮沭新河和新沭河三条线路保障水源供给,采取“南水北调”“东水西引”等输水方式,最大日均调水流量达232立方米每秒,引淮入石泵站翻水8700余万立方米,通榆河北延送水1.6亿立方米,保障300万亩水稻用水需求。东海、赣榆累计临时架泵3179次,出动机械与人员超1万次。全年累计调水20亿立方米,保障了全市生产生活生态需要。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全年工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学法重要内容,列入2025年《市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连云港市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个性专业清单》,推动局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将“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贯彻到水利立法、执法、普法、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中。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做到“四个亲自”,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召开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水利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落实领导干部“述法”任务,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个人考核内容。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对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按时报送市政府,并在市水利局官方网站向全社会公开。
(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一是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全年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8件建议、提案,其中主办8件(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6件),协办20件(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14件),均按期回复,满意率为100%,且答复意见均为A类,并通过市水利局官方网站公开。二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
(四)全面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全市水利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动市局各业务部门积极普法。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关键节点,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广泛宣传,2部节水宣传短片获评全国十大“优秀作品”。3月22日联合市住建局等举办第三十三届“世界水日”和第三十八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在政务大厅、税务大厅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子屏以及新华书店、苏宁广场等人流量密集区域的户外阅报栏发布“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 保障我国水安全”宣传广告。组织直属管理处采取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等多样式多渠道开展水法规宣传。印制《节水条例》《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连云港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水法律法规单行本,编纂《水法规汇编》,水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巡查过程中,采取“谁执法谁普法”“边执法边普法”的方式,向企业、个人等发放宣传册,积极宣讲相关法律法规、需注意事项、负面清单,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水土保持责任,强化集约节约用水意识。将水利法治宣传教育贯彻于河道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日常监督检查全过程。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持证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完善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基本准则。组织水利系统151名同志参加2025年行政执法人员知识培训,学习公共法律、行业法律和行政执法知识,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提升学法用法水平。其中执法证年检人员77名,新增执法证考试人员74名。
(二)加快数字化执法应用。数字水利加速赋能,“无人机+AI”智能巡检在市区80余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内常态化应用,实现17类涉水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缩短应急响应时间40%以上。全市3座大型水库完成无人机巡检全覆盖,11座大中型水库大坝渗流实现自动监测,工程管理数字化转型迈出新步伐。
(三)加强重点河道采砂管理。持续强化河湖采砂管理,开展专项巡查千余次。根据水利部及省水利厅要求,组织全市各级水利部门填报采砂管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四个责任人,经省砂管局审核后,首次在水利部系统平台填报,新华日报予以公示公告。推动非法采砂查处,将河道采砂管理巡查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年度考核。组织开展部分重点河道砂石资源储量勘测,摸清资源底数。石梁河水库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应用全国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法治化治理实践案例获省级推广。全年石梁河水库采砂巡查700余次,提前完成省对市最严水资源考核指标年度目标任务。
(四)强化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召开市管河道涉河建设项目座谈会,完善监管责任机制,进一步落实强监管职能,对项目直接监管单位强化督查检查。完成市体育中心改扩建项目水保审批,做好城镇污水管网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做好汛前隐患排查,对各直属单位和县区水利部门下达加强汛期在建涉水建设审批项目排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监管责任项目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对需要跨汛期施工的在建项目,督促做好度汛方案并报同级防指备案。联合市发改委开展“双随机”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建设单位下达检查提醒函,督促整改并按要求落实。
(五)深化“综合查一次”。规范推进年度“综合查一次”监督检查,按照企业信用分类(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抽取完成“综合查一次”检查任务36起,其中牵头11起、配合25起。将水土保持监测评价与信用监管等有机结合,探索分级分类监管、非现场监管新模式,不断增强监管靶向性和精准性。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托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我的连云港”客户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及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以“助企纾困”为指引,聚焦企业涉水难题精准发力,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严格落实“扫码入企、亮证检查”,行政检查前三个工作日告知检查对象,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必要时进行音像记录,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规指导意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性、苗头性或共性问题,靠前分析、系统研判,提出整改建议。
(六)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根据省、市部署,组织制定全市水利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热点,紧盯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安全生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河湖管理、河道采砂等领域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问题,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市各级水利部门积极响应、高效行动,共查阅100余份执法台账、40余份执法卷宗,未发现存在八大领域相关问题,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水利厅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涉水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还有待持续优化、水行政执法质效还有待全面提升。
一是深入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水利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水利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水平。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升公众法治意识。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涉水审批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水利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强化责任担当,创新服务举措,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着力整治涉企行政检查不规范问题,全力推动水利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是深化涉水审批制度改革。开展“管家式”涉水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涉水审批体制机制,深入推进落实多评合一、告知承诺制、首问负责,充分发挥水利综合服务窗口功能,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审批、办理等全流程跟踪服务,形成多方联动、高效衔接的水利审批服务体系。
四是全面提升执法效能。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水事纠纷调处机制,维护全市水事和谐稳定。强化水行政执法,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推进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方式、执法保障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鼓励部门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突出水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建设,加强水利专业培训和公共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切实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