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水利局根据“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简化水土保持审批,服务社会发展。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简化水保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将水土保持方案受理审批3个前提条件简化为1个。对于征占地面积小于5千平方米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小于1千方的生产建设项目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简化厂房仓储类项目审批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4号)规定的低风险项目不再要求建设单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已实施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项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内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按照告知承诺制管理,在受理后即时办结。印制水土保持宣传图册1000余份,通过进企业,上工地,入窗口等方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纳入企业办事指南,使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从“事后补”转变为“事前批”。
二是严格水保审查,提高方案质量。为把好水土保持方案质量关,市水利局多次邀请省级水保专家来连指导,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同时成立市级水土保持专家库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健全水保方案审查体系。水保方案编制资质取消以后,为督促方案编制单位提高编制质量,市水利局根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方案审查要点等规范,研究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打分细则,对方案质量进行量化,定期对外公示,方便企业择优选择编制单位。
三是推进区域评估,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推进开发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对符合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条件的区域做到应评尽评。对已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的项目,原来做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简化为报告表,全面推行水土保持告知承诺制管理,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企业费用,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成全市开发园区情况摸底,协助园区开展水保区域评估工作。市水利局已完成徐圩新区、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板桥工业园2个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批复,完成东海经济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查。其他开发园区已做好政策宣传,并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告知各园区尽快提交申请材料,加快推进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
四是主动对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市水利局主动沉到一线开展服务,和企业面对面交流,帮助他们纾困解难。主动对接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协助做好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并顺利通过水利部组织的方案审查。就上合物流园水土保持区域评事宜,为连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答疑,分析并确定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范围,告知编制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有关报批程序,为推进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多次到市重点工程—连宿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施工现场,指导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
(供稿:农水处、机关党委,责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