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市水利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更好服务企业为出发点,以水土保持工作为切入点,以不断改革创新为发力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水土保持投资,减少水土流失面积。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15个,完成投资1.13亿元,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清洁小流域11个,启动连云区宿城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创建。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已由“十二五”初期的544.83平方公里减少到408.4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由92.84%提高至94.64%,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实现“双下降”,为美丽港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扩大区域评估范围,减轻企业投入负担。2022年在全省率先实现省市级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全覆盖,按照能评尽评的原则,今年评估范围扩大至县级园区,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完成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开发园区已达13个,批复区域面积314.83平方公里,开发园区中已受益项目(报告书简化为报告表)90个。企业大幅度降低投入精力,大大缩短审批时间,初步估算减少方案编报、评审、监测和验收等技术服务费用约747.5万元。
三是加大水保改革创新,简化方案审批流程。按照水利部53号令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立项层级实行分级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已实施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项目,按照告知承诺制管理,在受理后当场办结;对于征占地面积小于5千平方米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小于1千方的生产建设项目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简化厂房仓储类项目审批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4号)规定的低风险项目不再要求建设单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今年全市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近300个,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2483.5万元。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规〔2023〕1号)要求,减免企业水土保持补偿费644.8万元。
四是加大水保服务力度,提高企业满意度。从企业(服务对象)角度出发,制订印发连云港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制标准化、透明化指导手册。深入一线服务调研50余次,和企业面对面交流,宣讲水土保持管理、监测、验收等有关知识,帮助他们纾困解难,不断提高企业满意度。今年以来,我局服务企业、园区、第三方机构等超过60多家。主动对接江苏国信连云港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等单位,协助完成市重点工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原油管道联通工程项目以及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灌云至沭阳段水土保持方案省级审批工作,我局水土保持工作获得企业一致认可。
(供稿:农水处,责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