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0年连云港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连水节水〔2021〕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各单位申报的人员进行了审核,现将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7日至1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本人签署个人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18-80826070
连云港市水利局
2021年1月26日
1111公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