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27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3〕120号)及《关于开展2017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通知》(连水资组〔2018〕1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份组织对相关县区2017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公告如下。
经考核,灌云县、灌南县等2个县考核等级为优秀,赣榆区、东海县、连云区、海州区等4个县(区)考核等级为良好。
连云港市水利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