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27号)、《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13〕120号)、《江苏省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方案》、《连云港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于2016年3月初,组织对有关县、区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公告如下。
经考核,灌南县考核等级为优秀;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等3个市(区)考核等级为良好。
连云港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