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推选表彰2020年度全市河长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连河长办〔2021〕6号)要求,由各地各部门评选推荐,经市河长办初审,拟表彰2020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河长制工作)先进单位30家、先进个人40名。现予以公示。
一、2020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河长制工作)先进单位(30个)
东海县水务局
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
东海县石梁河镇人民政府
东海县张湾乡人民政府
灌云县纪委监委
灌云县水利局
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
灌云县圩丰镇人民政府
灌南县水利局
灌南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赣榆区公安局
赣榆区水利局
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
赣榆区宋庄镇人民政府
赣榆区班庄镇人民政府
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海州区住建局
海州区新东街道办事处
海州区新南街道办事处
连云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连云区板桥街道办事处
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徐圩新区河长制办公室
云台山景区云台街道办事处
市公安局水警支队石梁河水上派出所
市城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建局
市石梁河水库管理处
二、2020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河长制工作)先进个人(40人)
孙尽阔 东海县石梁河镇党委书记
何 锋 东海县石梁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东海经济开发区北区管委会副主任
孙超超 东海县石梁河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科员
仲从操 东海县房山镇政府副镇长
王 刚 东海县曲阳乡政府副乡长
韩明娟 东海县双店镇政府镇长
屠如方 东海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佩广 东海县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科长
刘先仙 灌云县小伊镇党委书记
郑奋翔 灌云县同兴镇党委书记
王海荣 灌云县政府办公室科员
孙正国 灌云县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科长
谢兆利 灌南县水利局河长制工作科科长
殷中国 灌南县李集镇政府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
周明球 灌南县汤沟镇政府副镇长
周 洁 赣榆区墩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于绪成 赣榆区青口镇党委副书记
黄立业 赣榆区班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庄国翠 赣榆区塔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胡文强 赣榆区城管局环卫所副所长
万蒙蒙 赣榆区住建局科员
车 飞 赣榆区沙河镇水利管理服务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朱 冲 海州区浦南镇党委书记
孙 星 海州区宁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马誉仁海州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科长
王晓晓连云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科长
杨刚市开发区住建局科员
苗方圆徐圩新区河长制办公室科员
王惠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科员
杨永龙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组长
蒋正峰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四级主任科员
江丰宏市财政局农业处副处长
颜晓文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吴家华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科员
房 健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
高茂静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科长
孙志勇 市水利局河长制工作处副处长
于 坤 市水政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任星宇 市石梁河水库管理处科员
公示日期为:2021年4月28日至5月7日。期间,如对所公示集体和个人有异议,请于5月7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18-80325668、80826188。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03室。
连云港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