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切实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管理,有序收缴河道堤防占用补偿收入工作,4月10日,局水行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与江苏省东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召开河道堤防占用补偿征收商洽会。局政策法规处及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海州区水利局相关科室和堤防管理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聚焦由东部高速管理的G15沈海高速、G25长深高速连云港段部分桥梁,主动向企业宣传介绍河道占用补偿收入征缴的相关政策,详细解读收费背景、依据、标准、核算面积及收费期限,耐心回应企业疑问,搭建政企高效沟通桥梁。据悉,东部高速公司所管理的连临、连徐等多条高速占用跨我市多条骨干河道,涉及多个县区,因企业对河道占用补偿收入的地区间差异疑问等问题,自2023年起未按规定缴费,此前部分县区多次对接商洽无果,部分已进入司法程序。此次会议秉持“规范收费、服务企业”理念,在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涉企收费的基础上,双方反复磋商,就补偿费收缴相关事宜达成初步共识,企业同意按规定缴纳该项费用,希望我局在征收标准、收费范围上能给予考虑。
下一步,局监管办将持续跟进对接,会同相关县区共同推动双方重新签订协议,规范收缴流程,在依法履职、保障国有资产权益的同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高效的水利服务,实现政企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