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在水文局召开水功能区修编座谈会,县区水利(水务)局分管局长及水资源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县区结合自身特点对水功能区修编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河湖功能发生变化,已不适新形势要求。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省级水功能区修编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8〕12号)精神,我局委托连云港水文分局开展水功能区修编。目前,已经完成初稿。
(供稿:水资源处,责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