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河长制验收办法》和《连云港市河长制验收办法》,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10月13日至26日对连云港市所辖10个县区(功能区)进行了市级验收。
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现场、交流反馈的形式对各个县区河长办、部分乡镇河长办的组织运行状况,县乡河长制进展情况进行了验收,并重点检查了样板河道治理管护情况,各级河道河长公示牌设立情况。要求各县区以点带面、上下一盘棋,通过打造样板河道,通过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及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逐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河道环境脏乱差、水体黑臭等问题,让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经验收,全市所有县乡河长制实施方案全部出台,并出台了相关配套制度;所有河库均落实了河长;县乡均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市县乡三级河库“一河一策”全部编制完成;各级河长能主动巡河,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采取交办单的方式解决问题;部分县区河长工作手册已经编制完成;各个县区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不同形式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10个县区板块均通过市级验收。
在完成市本级河长制自验的基础上,10月26日向省河长制办公室提出了省级验收申请。
(供稿:市河长办,责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