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建组织召开市管河道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工作座谈会,局工程管理处、市水行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石梁河水库管理处、临洪水利工程管理处、市区水工程管理处、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管理处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参会单位分别汇报了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及相关意见建议。会议对照《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苏水规[2021]3号)文件要求,深入细致地讨论了涉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建设、运行等全过程监督管理流程及关键技术环节。
会议指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工作重要性,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关系到防洪安全、河势稳定、生态安全,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内容。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履行监管职能,落实监管措施,做到立行立改、监管闭环。要明确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收费标准,各相关单位依据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用征收办法统一标准收取费用。
会议要求,加强市管河道涉河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过程中涉及的隐蔽工程及第三方检测、验收闭环、优化营商软环境等因素,探索完善一套实务性强实操性全面的全流程监管模式。同时,要提高监督管理效能。充分利用无人机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创新监督管理方式,规范监督管理流程,提高涉河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效能。
(供稿:监管办,责编: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