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光带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地督导《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落地实施情况。市水利局、灌南县人大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听取灌南县关于湖泊保护管理工作的专题汇报,详细掌握当地在管护责任落实、湖泊生态治理、水质常态管控、日常执法巡查等湖泊管理方面的工作举措与成效。随后,检查组深入硕项湖湖区实地踏勘,重点察看硕项湖进水口运行工况,近距离调研了解“西湖引水入湖、东湖输水至水厂”的科学水资源调配运行模式。
检查组对灌南县贯彻落实《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指出,灌南县高度重视湖泊保护法治建设,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扎实有力、举措务实细化。当地结合区域实际出台《灌南县硕项湖备用水源地管理办法》等专项管理文件,构建起规范化、法治化的湖泊管护体系,为湖泊精细化、常态化管理筑牢制度根基。同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县、镇两级湖长责任体系,层层压实管护职责,湖泊生态治理、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良好成效。
检查组强调,湖泊生态保护与水资源安全事关区域高质量发展大局和群众民生福祉,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湖泊保护治理的重要意义,以严格贯彻落实《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为核心抓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生需求、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健全常态化湖泊保护治理机制,统筹推进水资源科学保护与高效利用,细化落实各项生态治理、管护监督举措,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落细、常态长效,切实守护好区域湖泊生态资源,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