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我市市级河长责任河道分段考核工作全面启动,四个考核组分赴各县(区)、功能板块开展考核工作,这是我市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首次启动市级河长责任河道分段考核工作。
实践表明,“河长制”能不能取得实效,其中很关键的一条就是考核是不是严格。我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在全省率先启动市级河长责任河道分段考核工作暨对53位涉河县区级河长进行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作用,努力推动河长制在我市见成效,让港城每一条河流都流淌着绿水乡愁。
为做好考核工作,1月22日,市河长办组织召开市级河长责任河道分段考核会商会,对市级河长责任河道分段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进行了细化优化。26日下午,又组织考核组成员认真学习《连云港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及考核通知有关要求,对考核工作再部署。
本次考核共分四个大组,考核组组长由市河长办副主任担任。每个考核组有6名组员(建设局1人、农委1人、环保局1人、水利局1人、河长办1人、河长制督查(巡查)单位1人),均为本单位河长制工作联系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本次对县区级河长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建立和运行、水资源管理、河湖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质达标与改善、水环境治理、河湖执法监督、河湖长效管护、河湖综合功能提升、社会监督10个方面32指标,满分为100分。
考核组最终结合县区工作汇报、档案资料和现场检查的结果,分河库形成2017年度河库考核报告(含各县区评分情况、尚未完成的年度任务要重点列出)。考核报告报送市级河长,由市级河长对有关问题进行交办,督促县区整改;同时抄送市委组织部。对10个县区、功能板块(共53个分段河库)按照考核得分高低,择优进行表彰。
(供稿:市河长办,责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