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通榆河市级河长刘海涛组织召开通榆河河长制工作会议。他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治水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大创新,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通榆河是我市“第二水源”,要按照《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河长制“一河一策一表”通榆河行动方案》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动真碰硬、真抓实做、抓好落实。
市纪委副书记王奎杰主持会议,灌南县、灌云县、海州区、赣榆区涉河河长,市河长办、县区河长制办负责人及部分市河长制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刘海涛指出,要强化认识,高度重视通榆河河长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7月17日省政府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项市长对全市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抓好落实。
刘海涛要求,要强化重点,全力推进通榆河各项工作任务。要健全组织体系,按照“领导挂帅、高位推动”原则,全面建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通榆河干流的每一段、每一条支流都要有河长;要切实做好管理保护,统筹通榆河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兼顾城市与乡村、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突出“一河一策”,着力解决河道管理保护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要建立职责明确、协调顺畅、运作高效的工作机制;要以改善水环境为重点,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打造通榆河沿线1km生态保护廊道。关停、取缔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稳步推进涉水重污染行业整治;要按照属地原则,制定辖区重点污染源治理方案,认真做好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禁养区制度,依法限期关停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要加强调研,制定入河平交河道的节制工程方案;要加大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禁止未批先建。
刘海涛强调,要强化责任,形成治理通榆河管护工作合力。各地要把实施“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责任传导到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四级河长制要求,及时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单位、落实到部门、细化到岗位,把责任压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结合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加大河道科普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参与意识;要抓制度建设,要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上,市河长办副主任、市水利局总工张鹏程介绍了《河长制“一河一策一表”通榆河行动方案》,县区级河长及其他参会单位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供稿:市河长办,责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