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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647/2019-00038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9-05-20
文号: 连水办〔2019〕19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1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览: 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1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效:

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1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水利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5-20 09:41:22

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1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司法局:

经研究,现对蔡绍刚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政府主导的环境司法修复方案制定机制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一、宣传方式与时俱进,提升公民保护水环境的法律意识

以“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河长制”“谁执法谁普法”为契机,结合不同宣传主题,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节水、爱水、护水的宣传力度。通过发放水法律法规单行本、播放宣传片、重点教育、以案释法等,同时也使用互联网+等新模式,在连云港发布、连云港总工会APP开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紧紧围绕保护河道工程、禁止破坏水生态环境、全面推进河长制等,内容易学易懂,激发市民践行保护水环境的自觉性。

二、科学划定管理范围,为规范管护提供技术支撑

按照《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6号)和《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水管〔2015〕134号)部署要求,我局2017-2018年组织开展并已完成全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共划定管理范围界线4340公里,现场埋设桩牌34988个,数据成果上传省厅审核系统,并积极促成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成果数据共享,为科学规范管理全市各类水利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三、充实水法体系,实现管理规范有法可依

我局近几年承接了市人大2017-2018年地方性法规项目《连云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市政府2018年政府规章项目《连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项目《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管理办法》,严格遵循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立足我市的具体实际情况,提高立法质量,充实我市水法规体系,有法可依不断完善,为全市水利工程的规范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四、依法执法,有序推进河库“两违三乱”等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河长办[2017]23号)精神,大力开展河库“两违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依托“河长交办”,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强化联合执法,合力破解重大难题;加强巡查管护,巩固整治成效;严格采砂管控,推进查案办案;强化涉水建设项目监管和水土保持管理,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五、转变理念、创新机制,改善水环境污染问题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不断创新河道管理体制,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全市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深入开展不达标断面周边水体整治。联合市“河长办”,共签发市级河长交办单56份,交办事项132项;东海县投资9634万元实施涉氟涉酸企业、酸洗石英砂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通道“四点贯通”工程;开展大浦河大浦副河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通过封堵排污口、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等措施,使得大浦河大浦闸断面水质达标。

连云港市水利局

                                      2019 5 13

联系人:嵇耀

联系电话:80826192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联络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