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通过市政府组织的正式验收。
本次划定工作累计对在管理范围制作安装界桩1569个,告示牌128个,划定管理范围线总长207.12公里,覆盖包括管理处所辖5条河道,14座涵闸站工程及1座水库。专家组认为:此次划定工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技术路线正确,成果规范可行,并导入既有信息系统,成果可做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的重要依据,同意通过正式验收。
(供稿:市管处,责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