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下午,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管理处水政大队在库区巡查时发现一只海鸥,疑似受伤导致无法继续飞行。执法人员立即处置,将其带回管理处开展救援。

海鸥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在2000年8月1日已被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在2018年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执法人员为海鸥提供了水和食物,进行精心照料,待其恢复后,最后联系水上派出所民警将其放归于大自然。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近年来石梁河水库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吸引不少野生动物前来觅食休憩。下一步,管理处将持续加强巡查力度,守护库区生态环境,为野生动植物创造更安全舒适的栖息环境。
(供稿:石梁河水库管理处,责编: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