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海县303个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全部完成并通过省水利厅复核。结合核查登记,注销取水许可证54张,每年减少取水量1500万方。
据了解,根据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统一部署,核查登记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且未报废的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按照“部署启动、核查登记、整改提升”三个阶段要求,目前,东海县已完成取水工程(设施)对象核查和登记,全县共计核查登记303个取水工程(设施),其中地下水井类95个,泵站类30个,水电站类2个,闸类112个、坝类64个。今年,该县水务部门将在核查登记工作基础上,做好问题复核认定,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性取水行为,注销取水许可证;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分类施策推进整改,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供稿:东海县水务局 责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