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首页 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索引号: 14252647/2019-00048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9-10-24
文号: 连水政〔2019〕21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水利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连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市水利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连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0-29 17:33:25

各县(区)水利(水务、农水)局,各功能板块水利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连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办法》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和立法需求,遵守政府规章的制定权限和程序,对提升各类水利工程的防洪、排涝、灌溉和输水等综合功能具有重要的实现意义。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扎实部署,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组织开展《办法》的学习和培训,熟悉掌握主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学以致用灵活把握,确保《办法》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二、因地施策,提供技术支撑。《办法》第六条第四项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授权县、区人民政府依照标准和具体情况作出规定或者制定实施细则。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地水利工程确权划界的成果和现状,在遵守上位法的前提下因地制宜,为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提供技术支撑,满足本地现实管护需要。

三、强化职责,牵头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履职,牵头组织实施,并协同《办法》所涉及的应急、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推动《办法》的有效落实,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共同做好全市水利工程管护工作。

四、形式多样,广泛深入宣传。要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既要通过报纸、网站、广播等传统媒介,又要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推进《办法》走进各企事业单位、校园和社区(村),提升宣传深度和广度,逐渐形成社会各界学法、知法、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爱护水利工程。

特此通知。

连云港市水利局

2019年10月24日